关于进一步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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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

近期,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督导组通过调阅数据、实地督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了督导。总的来看,各基层党组织按计划开展了“学、做、改”工作,但有关记录不够规范、文档资料未分类归档。为进一步做好规范学习教育文档资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会议(活动)记录

会议(活动)记录应使用组织部统一制定的《基层党建工作记录》,按照“填写说明”规定的要素记录。会议(活动)记录要做到议题(主题)明确,内容完整,防止千篇一律;主持人、主旨发言人的发言要尽可能详细记录,符合议题(主题)。有书面发言稿的,会后要收齐归档。会议形成的决议、作出的决定要完整记录。有表决情况的,要记录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赞成、反对、弃权的人数和表决结果。会议记录要规整、清楚。

二、做好资料分类归档

为便于督导检查,学习教育过程中的文档资料要按照《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百分制考核细则(基层党组织)》中的“项目”分类建档,即“启动部署情况、学习讨论情况、主题党日情况、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情况、整改情况、三会情况、党课情况、组织生活会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情况、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等12大类。每一大类中包含的具体资料要与“百分之考核细则”中的“评价标准”相对应。其中,“三会情况、党课情况、组织生活会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情况、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等类别要包括2014年以来的文档材料。

烟台市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学校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百分制考核细则》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考核打分,考核情况作为确定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请各党总支、党支部根据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加强对档案规范管理。

 

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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